我是愛你的~藏在心理就好!
一段以為會天長地久的愛情走到了落幕的時候,一個以為會執他之手,與他偕老的愛人走到了分手的時候,我們該如何面對,該如何給這段感情一個交代,該如何給愛過的,也正愛著的那個人一個結局。
解決的方法無非有兩種,糾纏與不糾纏。是的,我理解,我清楚,我明白。眼睜睜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,那個愛著的人離開,是多麼殘忍,是多麼絕望的事。可是殘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。是的,我理解,糾纏是想挽回對方的心,留住對方的情。希望重新開始,將感情繼續下去,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。
可是分手的時候越是糾纏不休,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,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和身,還會讓對方面對你的糾纏說出更絕情的話,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。糾纏也踐踏了自己的尊嚴,你越是不死心,不放棄,越是挽留,越是糾纏,只會讓對方看輕你,讓他走的更快、更遠,這樣就只會自己從絕望推入了萬劫不復的地獄。如果他真的要分手,那就讓他走吧,走的乾淨利落,笑著讓他走,即使心裡已經哭成了海,也不要去糾纏,挽留,大方的讓他走,也許某天他還會想起你,還會想起你們的舊情,也許他還會回來。
記得,決定和他一起牽手,走感情路的時候,我讓他答應我一件事,那就是如果某天他不再愛我了,對我們的感情厭倦了,不要躲我,只要明白的告訴我,不愛了,愛不下去了,我就會離開,絕不糾纏。是的,我不去糾纏他,甚至到現在,我們都沒正式的說過分手這個話題;說過分手,也是我在一次爭吵中,衝動的說了出來,可是就這樣真的分了手。
也許是我的倔強不允許自己糾纏,也許是他的冷淡,讓我無心糾纏。我深信他應該很了解我對他的感情,能夠體會出,我對他付出的是真心,既然他不肯解釋,那我何必糾纏,那就放他走,給他自由。
可是我不糾纏不等於我不想他,不等於我沒有愛過他;我思念他的心,依然折磨我在日日夜夜。往往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,就能讓我想起他;走在寒冷的街上,再也沒有他溫暖的手握住我冰冷的手;那些孤寂的夜裡,再也不會有他溫暖的擁抱溫暖我;每個失眠的夜;再也沒有他的句句關心、字字問候,甚至電話也一聲不響,陪著我沉默,曾經為了他一個電話而歡喜不已。
每次想到這些,我都恨不得長睡不醒,可是我能做的就是咬著牙自己對自己說:堅持下去。絕對不可以去糾纏他,我會好起來的,我會的,一定會的。某天,我會不再這麼的想他,只是,只是,我需要戰勝時間。
他不在,時間卻不會停止不前。如果時間可以停止,我希望時間停在我們最相愛的那段日子;他不在,我的生活還要繼續,一如已往。心底的傷,欲蓋彌彰;自己的傷,自己解決;自己的心情,自己整理;自己的疼痛,自己埋葬,但不會找他。
不糾纏,不證明我不愛;不糾纏,不證明我不想他;不糾纏;不證明我沒傷,只是不糾纏,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,能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。
- 1月 17 週二 201220:40
不糾纏不等於不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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